公示通知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第十一条: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,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。“新创碳谷集团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结构件项目(拉挤和模压部分)”竣工验收在本网站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0至2025年4月7日。
内容附件: (久远0006)新创碳谷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结构件项目(1.2期:拉挤和模压部分)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(修复的)
内容附件: 新创1.2期 竣工验收意见
内容附件: 1.2期项目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